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台灣昨( 13 )天新增 5 例確診,均為境外移入案例,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資料顯示,案 393 婦人於 1990 年到美國長期定居,卻在發病後登機返台,遭質疑「回台使用健保」引發爭論;對此,有網友在 PTT 提到有關台灣健保,在台灣的國民和在國外的國民使用差異,眾人紛紛點出「一大漏洞」,且說「很多年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案 393 在近 30 年內都沒有入境過台灣,常年旅居美國,早在 3 月 29 日就有發病症狀,卻堅稱自己是因為喝牛奶腹瀉,在 4 月 11 日入境時因為有症狀,到機場後送醫採檢確診。發言人莊人祥昨晚間表示,案 393 具有健保身分,因為婦人上次返台是 2017 年,隨後又緊急改口「醫院來電更正案 393 並無健保身分」,而其隔離費將依法由政府支付,健保議題立刻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有網友在 PTT 八卦版提到,在台灣使用健保的國民,每個月都要繳健保費,在國外的台灣人回台灣用健保,卻只需要補繳 3 個月,不禁好奇詢問「有沒有可能改成在台灣的人,看醫生前只要補繳最近 3 個月的健保就好?繳過則不用再繳」,並稱「一個月前才看過醫生,那只要補繳從上次看醫生到現在的健保費,這樣會不會比較公平一點?」強調「沒有要增加旅外的台灣人回台用健保的保費,只是把國內的人沒用健保的人調整跟國外的人一樣」。
▲有網友在 PTT 提到有關台灣健保,在台灣的國民和在國外的國民使用差異,眾人紛紛點出「一大漏洞」。(圖/翻攝自 PTT )
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紛紛回應「應該要修法,補繳就要補繳所有中斷其間的保費繳滿」、「只要繳 3 個月根本漏洞,這樣大家都這樣搞就好」、「健保超大漏洞很多年了」、「在台灣,健保費是從開辦日就要追繳,本來雙重國籍只要繳 3 個月就不合理」、「 3 個月抵百萬,賺翻」。
指揮官陳時中曾指出,每一位確診者直接社會成本為 210 萬元,而根據健保署公布的資料顯示,已申請停保且離台期間 6 個月以上的僑民,返台不論停留期間長短,應於返台時辦理復保,以返台當天為復保日,如短期需再出國,至少須復保 3 個月,才能再次辦理停保。如果沒有辦理復保,仍然要被追溯補繳自入境之日起的健保費,僑胞得於辦理復保手續時,同時預辦再次停保,並預繳 3 個月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