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其實本文主要是聊聊那些 UN「名人」的八卦,相信小報與雜誌可以剖析得更為「腥羶色」,就不用我加油添醋了。再說了,能被聯合國選為「代言人」的,大眾形象、操守和平時的行為舉止,自然不光是要有影響力,也要具備較高的道德要求(當然,也有少部分例外)。大體而言,UN 需要「拉攏」社會上的知名人物,協助傳遞其價值主張,而這些被選中的人,多半也樂於「錦上添花」一下。除了原本就名利雙收之外,不妨幫自己再增加點支持人權、和平推廣人道主義、關注氣候變遷之類的聲望。
南韓偶像團體登 UN 大會堂演講、表演
9 月底於紐約召開的聯合國大會上,除了一如預期著重在氣候變遷、全球貿易、阿富汗等時下熱門議題討論外,最受媒體矚目的,或許就是南韓偶像團體 BTS 受文在寅總統指派,以特使的身分登上聯合國大會堂,不僅演講,還表演了一段歌舞。
演講的內容說實話沒什麼新意,但凡任何人在那樣場合,說的都是那一套願祝世界和平與永續發展的詞彙;而 BTS 的表演說實話,因為我也完全不是粉絲,幾乎是看到 UN 新聞處發布的 YouTube 影片後,才趕緊去 google 一下他們是誰⋯⋯(BTS 粉絲們,對不起得罪了)。
不過,明星登上 UN 開唱其實也不是第一次了,這裡面除了宣揚「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理念之外,多少也還有一點點各國政治角力、發揚本國文化的意味。就像 BTS 受文在寅之邀在聯合國大會堂演出,順勢也把韓國流行文化藉由各國媒體齊聚的場合,免費做一波宣傳。
我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碧昂絲(Beyoncé) 於 2012 年世界人道主義日(每年 8 月 19 日)上,獻唱一首《 I Was Here》,本就充滿人道精神的詞曲加上臨時搭建的環景投影,雖不在現場(當時還是個憧憬畢業後能去 UN 工作的大學生),但光是看影片,都能感覺到那股震撼力。
最早、最善用親善大使的機構:UN 兒童基金會
說起登上聯合國的這些名人們,除了在特定活動上受邀前往演出之外,在常規的 UN 運作之中,也還有幾種角色是會長期由知名人士來擔任,協助推廣聯合國在各個領域的工作項目和 SDGs 價值。
這些角色,大致可分為 3 種──聯合國親善大使(Goodwill ambassador)、聯合國和平信使(Messenger of Peace)和倡議者(Advocates)。這些都是榮譽性質為主的無給職,有不同的任期以及相對應的門檻和義務,功能有那麼點類似「無任所大使」,例如美國在歐巴馬總統任內,指派過最高檢察官 Susan P. Coppedge 擔任打擊人口販運問題的無任所大使;又或是台灣蔡政府目前指派前外交部長簡又新,作為能源與環境議題的無任所大使。
對 UN 來說,親善大使與和平信使的主要工作就是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在各個領域宣揚 SDGs,希望喚起大眾乃至產、官、學界的重視。由於 UN 本身已經有夠多的政治和技術官僚,也不乏多如牛毛的學者與專家,故在選擇大使與信使的標準上,會更親向選擇那些擁有眾多粉絲,在藝術、音樂、電影、文學與運動等領域的傑出人士,來幫助 UN 在全球範圍內傳遞訊息,並肩負起倡導世界和平的任務。
這樣的榮譽職,最早其實是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在 1954 年發起的,邀請並任命美國演員 Danny Kaye 作為第一屆的親善大使,也獲得相當的成效,包含最直白來講,各種慈善募款活動上有名人效應的加持,總能順利達標(超標)。
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也稱得上最「善用」親善大使制度的 UN 機構,像是演出《魔戒》的英國演員奧蘭多.布魯(Orlando Bloom)、中國影星成龍、拉丁天王瑞奇.馬汀(Ricky Martin)、約旦皇后拉尼婭(Rania Al Abdullah)、網球名將小威廉絲(Serena Williams)等,都曾是 UNICEF 的親善大使。另根據內部消息稱,UNICEF 也是 UN 體系眾多機構中,最會募資、每年也獲得最多個人捐款的單位(排除某些發達國家政府的大額專案捐贈)。
眼看 UNICEF 把親善大使用得爐火純青,UN 各個機構也陸續建立了親善大使的制度,用以推廣個別組織的理念與特定專案,諸如教科文組織(UNESCO)、聯合國發展署(UNDP)、聯合國婦女署(UN Women)、世界衛生組織(WHO)等,也因此有了一批形象鮮明、廣為人知的知名人士成為 UN 機構的形象代言人。例如因《哈利波特》「妙麗」一角而開展演員生涯的艾瑪.華森(Emma Watson)為婦女署的親善大使,或是很多國家的第一夫人其實也都被邀請擔任聯合國的親善大使,負責相關議題,或在特定領域發揮影響力。
和平大使由秘書處統籌,任期 3 年可續任
除了親善大使外,「和平信使」(或也稱和平大使)則是較晚才出現的榮譽職務,始於 1998 年,由聯合國秘書處統籌(就不是給各個轄下的機構來辦理),任期 3 年但可續任,重點在推廣那些更 general (大眾)的議題,或是與聯合國整體相關的事物,如人權、氣候變遷、永續發展等。這些獲邀為和平信使的人士,同樣也須具備一定的個人聲望以及公眾識別度,方能有機會經國家代表提名、由大會審核後予以聘用。
為求公平公正,聯合國還在 2003 年頒布了〈關於指定和平信使的準則〉,並也會不時主動發出邀請,比較知名的有影星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黑猩猩保育專家珍古德、大提琴家馬友友等。他們在平常繁忙的工作之餘,也不時須在聯合國的活動場合現身演說(或表演)。這當然也有公關操作的考量,畢竟,一群政客和外交官的談話是很無聊的,能有一些影劇名星串場才是新聞報導的亮點,也能藉此把繁瑣的 SDGs 議題帶進大眾的視野裡與討論。
一般人或機構可成為「倡議者」為國家發聲
除了上述的親善大使與和平信使需要比較深厚的個人聲望,其實一般人與機構也是有機會參與 UN 的事務,並就自己的專業,貢獻 SDGs 一份心力。這裡就要說到「倡議者」的角色,同樣是委由 UN 各自的部門辦理,但門檻相對較低、名額也多很多,像是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每年都會在不同地區徵選「青年 SDGs 倡議者」(Youth SDG Advocates),只要符合資格、也對永續議題抱有熱忱,當然,還要真的能執行 UN 指派的相關計畫,就有機會擔任為期 1-2 年的倡議者。
擁有這個身分,不光是有些國際組織的資源可以利用,也有機會受邀參與 UN 區域型的活動,甚至代表自己的國家發聲。至於若是以機構的名義(例如基金會、協會、慈善機構等)想參與 UN,則是可以申請取得 UN 的「諮詢顧問資格」,同樣有年限和相應的權利義務,而審核又稍微嚴格一些。畢竟,想打著 UN 名號去招搖撞騙的人/單位確實也不少,這點是聯合國十分忌諱的。
總之,不必然一定得是明星才能投身 UN 的事務,只不過在媒體獵奇與追星的習性下,那些「星光閃閃」的大使與信使們,比較容易抓住大眾的目光。說實話,這是一個非常具公關操作的角色,你說這些人的發言真的有多刻骨銘心、振聾發聵或起到解決問題的關鍵作用嗎?或許還好,但至少在喚起大眾關注特定議題、帶動風向,讓越來越多人覺得討論(甚至力行)SDGs 是件很酷的事,在寓教於樂的貢獻上的確有很大的幫助。也希望這樣的影響力可以風行草偃,由意見領袖帶頭,讓星星之火慢慢演變成燎原之勢。
至於,還有些打著 UN 名號的騙子,動不動用 FB、Twitter 和 Telegram 傳訊來告訴你他是聯合國親善大使,或 XX 任務的和平特使⋯⋯,因為某些原因,緊急需要一筆資金來挹注發展中國家的機密人道救援任務,但凡正常人,都能看出這是相當拙劣的詐騙。不過,卻往往還是有人半信半疑,且因為筆者有 UN 工作經驗的關係,三不五時就會收到有朋友來訊詢問這類「大使」和「機密任務」的真實與否,險些把錢匯給對方指定的海外帳戶⋯⋯這是另外的故事了,之後有機會,再來撰文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