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對孩子的教養方式、教養嚴格度,都將影響孩子的人格養成和未來人生,過於縱容,若孩子走偏了,家長的教育便也有一份責任。近日泰國發生一起民宅失火案,縱火犯竟是一名年僅4歲的男童,而他之所以點火,是因為不滿阿公沒有馬上給他20塊零用錢…
據泰媒《sanook》報導,這起縱火案發生於泰國武里喃省,本月12日,一對分別為7歲和4歲的小孫子兄弟倆在家中和阿公要20泰銖,兄弟倆說是想去買零食糖果。
然而當時阿公身上沒有錢,阿公請孫子先乖乖待在家、別出門,因為他得去另一個村莊找正在打工的妻子拿20泰銖,拿到後再回來給孫子倆。
未料阿公出門後,4歲的小孫子以為阿公不給零用錢,把他和哥哥丟在家就出門了,竟氣得跑去灶爐邊拾起一小撮、仍在燃燒的柴火,接著偷偷走進阿公阿嬤的房間,把柴火放在阿公的枕頭底下。
很快地,微弱柴火點燃枕頭棉被和木造床板,整間屋子在短短一小時內全面燃燒,鄰居發現了,便趕緊把小孫子兄弟倆救出來,也趕緊通知他們的阿公。
阿公到家看到大火燃燒,想起身障的女兒無法自行移動、還在屋子裡頭,便趕緊和消防員一起衝進屋裡、拖出身障女兒,差一點就來不及了!
所幸,最後無人傷亡,大火也被順利撲滅,但整個家已經焦黑一片。
事後警方介入調查,小孫子兄弟倆窩縮在大人身邊,知道自己闖禍了,嚇得嚎啕大哭,許多鄰居也責備他們。
然而,阿公趕緊站出來阻止大家、要大家別責怪小孩,也請求警方不要法辦、不要處罰兩個年幼的孩子,阿公說,「大概是因為我沒有馬上拿錢給他去買喜歡的零食,他才會太生氣去放火,但是我不怪他們,畢竟他們還太小,只是天真不懂事而已…」
雖然小孫子兄弟倆年紀還太小,但泰國警方仍是表示,若是孩子後續還因為教管不周、而有失控行為,萬一波及鄰居住宅就糟了,因此必須依公共危險法刑責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