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法老王又來了,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特別再說明一下,我是學法律的老王,所以是法.老王,不是法老,而是老王。
今天要來跟大家說一下這個新聞:新竹醫師偷腥人妻代價1600萬!老公兒子8個月內「先綁再砍」 只吐回50萬
羅醫師偷情人妻,人妻老公跟人妻小孩s上門把羅醫師綁了。羅醫師於是簽下2000萬本票,後來經過殺價,給了1600萬。羅醫師認為已經和解沒事了,結果過了7、8個月,人妻老公跟人妻小孩s又上門又是綑綁拿刀砍羅醫師。
羅醫師認為人妻老公違反和解協議,於是要求返還1600萬元,並且要求另外還要賠400萬精神撨慰金,最後法院只判賠50萬元。
外行看熱鬧,也要知道怎麼看才熱鬧,今天就讓法老王來教大家怎麼看熱鬧。
新聞中的羅醫師跟人妻偷情,都是成年人了,我們應該可以推定是上了床了,那成立通姦罪應該是沒什麼問題。不過這個新聞的重點卻不是在講通姦罪,因為人妻老公找上門逼簽了2000萬的本票,而且羅醫師後來還真的給了1600萬元的金錢。
看到這裡要先停一下,羅醫師在這裡幹了件蠢事,因為他這張本票明顯就是被暴力脅迫下簽的,所以可以聲請撤銷,讓這張本票失去效力,後面也不用給1600萬了!
不過想必羅醫師是心有愧疚,所以還是願意給這1600萬。在這裡已經出現了兩個和解契約了喔!
有發現嗎?一個是羅醫師先是用2000萬的本票的債務,來換取人妻老公接受這頂綠帽,這是第一個和解;再來是雖然人妻老公手拿2000萬的本票,不過後來同意羅醫師只給1600萬,這是第二個和解喔!
然後事情發展到8個月後,人妻老公又找上門,這次不知道什麼原因又把羅醫師綑了起來,還拿刀砍了他。然後羅醫師就不爽了,明明都和解了還砍我,於是就起訴要求返還這1600萬,而且還另外要求400萬的精神慰撫金。
最後法官只判賠了50萬,意思就是說,1600萬不用還,然後400萬只准了50萬。
這個羅醫師真的滿慘的,不過慘的原因是他的策略錯了,因為如果他想要回1600萬的話,根本不應該以人妻老公違反和解協議當理由,因為要嘛就應該要說1600萬是因為本票給的,但是本票是被脅迫之下簽的,所以人妻老公以本票拿到的1600萬是不應該的(不當得利),如果有簽書面協議的話也一樣,就主張是被逼著簽的,協議無效,1600萬還是要還。
可是羅醫師偏偏要說是人妻老公違反協議,那就等同承認這1600萬是和解協議的內容,那人妻老公就拿得合情合理又合法。而且誰會覺得,通姦和解協議的內容還有包括人妻老公以後不可以再把羅醫師綁起來?
和解的內容當然是只有:一、羅醫生付錢,二、人妻老公不追究綠帽,誰沒事會把綑綁的事寫進去呀?當然不會是協議的內容呀!所以羅醫師的策略可以說是搞錯方向了,最後法官當然不會判人妻老公要還這1600萬!所以這一念之差,可能就差了1600萬了!
P.S. 新聞解析是依照新聞內容,有時不一定跟事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