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長輩們抱怨現在治安不如以往,但換個角度想,比起現在處處監視器、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在科技和資訊流通還不是那麼發達的年代,許多犯罪得以更加隱蔽,證據也更容易被消滅,有許多被害人,就在大眾看不到的暗處無聲無息被了結了生命,就像今天要介紹的這起案子。
這起案件發生在1935年的澳洲,被稱為「鯊臂懸案」(The Shark Arm Case),是澳洲最有名的懸案之一。
事情還要從一座水族館說起。
1935年的4月中,澳洲的庫吉水族館(Coogee Aquarium Baths)來了一隻虎鯊,牠是在不遠的庫吉海灘被館方捕獲。水族館很快讓牠開始見客,然而才不過展示一個禮拜,就發生了駭人的事件──這隻已經被圈養在水族館裡的虎鯊,竟然當著整群的遊客面前,吐出了一條人類的左手臂。
嚇壞的館方立刻報警。警察發現一同被吐出來的還有老鼠、鳥等異物,但最令人費解的,還是那隻手臂,上面有著一對拳擊手互相搏擊的刺青圖案,只有前臂部分,上半條手臂和整個人都不見蹤影。
看到這番景象,大眾本來以為又是某個倒楣的泳客被虎鯊給吃了,這在庫吉海灘經常發生。但警察很快發現,手臂的切口處相當平整,並不是被動物撕咬的殘破樣子,顯然是人為的,而且這條手臂是先被另一隻更小的鯊魚吞了,虎鯊又將鯊魚吃下,也因此手臂並沒有被胃酸腐蝕得太嚴重。
通常來說這樣的案件是最為棘手的,只有一條手臂,沒有任何身分證明,卻又有明顯的人為痕跡,但不知道該不該說是幸運,手臂上的刺青相當顯眼,警方將手臂和刺青的照片公開在報紙上,不久便有一名住在雪梨的男子艾德溫‧史密斯(Edwin Smith)和他的嫂嫂格萊蒂‧史密斯(Gladys Smith)出面,表示這正是格萊蒂失蹤的丈夫,詹姆斯‧史密斯(James Smith),他早在4月7日就已經失蹤。
▼詹姆斯‧史密斯
但就在手臂出現後三天,水族館老闆突然解剖了虎鯊並清理內臟,一度妨礙到調查。不過好在最關鍵的證物還在。比對過指紋後,警方確認這的確就是詹姆斯的手臂。詹姆斯以前曾經是個拳擊手,後來在當地成了小混混,有過不少前科,另一方面,他同時也是警方的秘密線人。警方因此懷疑,可能是犯罪集團發現了他的身分,才將他滅口。
循著這條線,警方盯上了雪梨了一名富商雷吉諾‧霍姆斯(Reginald Holmes)。霍姆斯表面上是個成功的造船世家商人,實際上卻是個走私販和毒販,還多次雇用詹姆斯做過鉅額保險詐騙。1934年時霍姆斯買下一艘郵輪並投保鉅額保險,接著在新南威爾士州將船弄沉,以此詐領鉅款。
▼雷吉諾‧霍姆斯
不過,詹姆斯表面上協助著這些犯罪,其實一邊偷偷將證據都交給了警方,而且警方後來還發現,詹姆斯另一面又利用這些證據來威脅霍姆斯,說不定就是這樣,才引發了霍姆斯的殺機。
但霍姆斯有不在場證明,詹姆斯失蹤的那晚他一直待在家裡。於是,警方只好另覓出處。詹姆斯的遺孀表示,4月7日晚間詹姆斯出門和一名退伍軍人派翠克‧布萊迪(Patrick Brady)喝酒打牌,接著去釣魚。而詹姆斯在出門找他後再也沒有出現,布萊迪就此成了頭號嫌犯。
▼派翠克‧布萊迪
警方立刻搜索了他的住處,認為案發現場應該是他在克羅納拉租下的一間小屋,就在他和詹姆斯打牌的賽希爾飯店不到2公里的距離。
雖然始終沒有找到詹姆斯的遺體,但有人向警方供稱,布萊迪那間小屋裡原本有一個大鐵箱和一張床墊不翼而飛;此外一名計程車司機作證,詹姆斯失蹤那天,布萊迪搭上他的車從克羅納拉去到霍姆斯位於新南威爾士州的住家,當時他衣衫不整、神色慌張,衣服裡還藏著東西十分鬼祟的樣子。
警方因此推斷,是布萊迪殺了詹姆斯後分屍,再把他裝進鐵箱裡棄屍,從而在5月16日逮捕了他。
巧的是,布萊迪不僅是一名詐欺犯,還剛好也是霍姆斯詐騙案中的助手之一,會是詹姆斯雙面間諜的行徑曝光觸怒霍姆斯,指使布萊迪殺了他嗎?
對此,霍姆斯完全否認跟布萊迪有關係。但在布萊迪被捕四天後,霍姆斯在自己的船塢差點頭部中彈,落水後駕駛快艇逃跑。趕到的警方將他逮捕。雖然霍姆斯聲稱是被人射傷,警方卻認為是他想自殺,只是因為喝醉而失敗。
不過或許這點霍姆斯並沒有說謊,因為在那之後他突然決定向警方說出一切,並和他們合作。
根據他的說法,布萊迪不滿史密斯出賣他們,殺了他後分屍裝進箱子裡,再拋屍到克羅納拉的海灣(據說是雪梨黑幫的送葬儀式),接著還帶著刻意留下的斷臂到霍姆斯家,向他勒索500澳鎊,否則他的下場就會跟詹姆斯一樣。恐懼的霍姆斯趁布萊迪離開後將手臂帶到雪梨沿海礁區,丟入了海裡,手臂才會被鯊魚吃下。
案件看似進展順利,人證齊具,布萊迪也即將被送上法庭審判,但6月12日開庭當天霍姆斯並沒有出現。同時間,雪梨郊區道斯角(Dawes Point)的街上出現了一輛車,裡面是霍姆斯身中三槍的屍體。
法醫研判,他是近距離被人射殺的。而霍姆斯的妻子也作證,前一天他從帳戶裡領出了500澳磅,傍晚時離家和人見面,在妻子陪伴他從離開家門到上車的路上,整個人非常小心翼翼。而他死後留下了3.4萬澳磅的遺產。
雖然霍姆斯看似是危險的犯罪主謀,但實際上他恐怕只是其中一個棋子。傳聞中,布萊迪是受到一名叫做愛德華‧威門(Edward Weyman)的男子指使行兇殺了兩人,威門是雪梨1930年代時最危險的黑幫頭子,據傳霍姆斯在古柯鹼生意中參與得太過深入又利潤豐厚,而詹姆斯則是違反了雪梨黑幫「永遠不能和警察沾上關係」的默契,才遭到清理門戶式的行刑。
然而這些都沒有確切被證實,布萊迪更是逃過了殺人罪。由於缺乏霍姆斯這個關鍵證人,再加上警方始終沒找到詹姆斯完整的屍體,布萊迪的律師聲稱只有手臂並不能斷定詹姆斯已死,畢竟人沒了手臂依然能存活,最後,布萊迪只因為偽造支票罪被捕。一直到30年後他以76歲高齡去世,都沒有承認過犯下這兩起謀殺案,而真相也永遠石沉大海了。
via Wikipedia、DictionaryodSydney